中医学的陰陽辨証法中,“陰陽”的概念表面上看起来雖然不会像“氣”的概会那庅複雜,但是要很好的理解它却是相当困难。
從哲学的覌点来說,陰陽含有两点意義;一种是作為“屬性”範畴的陰陽,另一种是作為“本体“範畴的陰陽,也就是所謂“陰氣”和“陽氣”。不論是那一种含意,要清楚的理解它都不容易。因為這个概念是起源於大自然,並非是有才智的人創製出来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要实踐陰陽的相互作用之所以有困难,主要是在于我们常識的逻輯性、在生活中陰陽能够成功实踐的是“和諧”又称“平衡”,這恰好是人体良好健康的基础,尤其是対身心而言更是重要。 所以我今天借这个机会向大家很简畧的,扼要的解說有关“屬性”範畴的陰陽、“本体”範畴的陰陽暫時搁置一旁不談。
作為屬性的陰陽是指宇宙萬物最基本的相反相成的屬性;也可以説是指两类相反相成的事物或是同一个事物中相成相反的两个方面。所謂屬性与分类是统一的、因屬性是分类的依据,而屬性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廣泛;凡是形狀,大小,顏色,氣味,動态,性别……等等都是屬性,它可以說是無所不包;無論是自然的,社会的,物质的,精神的都包括在内。
其次是,陰陽的屬性是高度的概括和抽象化,非常籠统,因此不能說陰或陽很具体的是什庅屬性、可能因為是这种特性关係,它不容易被一些人接受。
第三:陰陽表示的屬性雖然是高度抽象化,但是它又各有一是的規定性。当対象一定時,陰陽屬性只有一种划分法。例如:対象是温度,那庅热,温,暖是陽,寒,冷,凉是陰。又如動作時,動,進,快為陽,而静,退,慢為陰等等。
第四:陰陽两种屬性是相互对立同時见是相互依存的;彼此都以対方為存在的條件,双方存在于一体。張介宾《类经图翼、运氣上、陰陽体象》中就提出“陽根于陰,陰根于陽,陰陽相合,萬物乃生”。
第五:事物陰陽屬性的划分是相対的;陰陽中可以不断再分陰陽。在古籍《文子、微明》中也提出“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萬事尽然,不可勝明”。人体部位的陰陽划分是一个典型例子。在《素问、金匱真言論》云:“……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内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脏腑,則脏者為陽,腑者為陰,……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由這一段文字的敍述,可知事物陰陽的划分可以愈推愈繁,但是它的總則要領只有一条:那就是“離合”。離就是一分為二、一物分為陰陽两个方面;合就是合二為一、陰陽两方面共成一物。
現在讓我從另外一个角度简单扼要的説明陰陽作用的机制。在自然界和人类事務的範畴内,任何事物的發展到極端時就会走向另一極端。任何事物都有自身内在的矛盾。不論是自然界或是人类社会,事物發展到極端時必產生“逆轉”,這是相互作用的法則。這个原則与近代的生物反饋原則…“自動平衡”是相符合的。所謂“物極必反”也是基於相同原理。這対許多人的行為有着顕著影响。儒家的“中庸之道”就是基於“陰陽和諧”的概念上形成的。
第二种机制是大家熟知的陰或陽都不能单独存在,必須要互相依存,否則互相不起作用。这种情形我们称它為“異化”。當異化的比例失調或失控時,人们的生存就處於“危險中”;為了要恢復“和諧”及“平衡”就需要改变并消除引起“異化”的因素。根据這种机制陰陽是互相渗透,互相補充;所以陽中有陰,而陰中有陽;不論在内在外都互相依存、不但如此,彼此也能互相“轉化”以保証生命的成功。
陰陽学説中另一个重要的机制就是“平衡与和諧”。 平衡在人体来說是指身体内部各系统及各器官〔脏腑〕之间運作的平衡及和諧。它也是指人体外因性即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平衡与和諧。这种平衡与和諧在中医学上佔有核心的地位。在上面己稍有提及。 在这裡先简单說明一下平衡的含意;最基本最简单的說明是以我们日常生活用具“天秤”作比喻就極容易明白。天秤的左右两个盘子上放置等重的物体,整具天秤就会靜止在水平面上不動,这時就是物理学上所說的平衡。假若天秤的左右两个盘上的物体是不等重的話,就会產生“傾斜”的現象,这种現象就是不平衡了。致於倾斜度的大小,摇擺速度的快慢是依据左右两边差距的大小而定。
其实,這种看似简单,平凡的平衡現象却隱喻着不平凡的哲理。事物無論巨细,大至宇宙,自然界,小至细胞,分子,原子包括人体这个小宇宙在内無不受到平衡的影响;这种平衡一有偏差,宇宙与自然界大小各系统就会產生变化毫無止境。而陰陽与平衡和諧有着不可分割的关係,彼此可以作為一体看待。
“平衡”可分為两类;一类叫做“静态平衡”,另一类叫做“動态平衡”。対人体这个小宇宙来說,“動态平衡”的影响遠比前者要深巨。《素問、天元纪大論》中就提起“…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变…”説明生命從開始到终末一直是有变化的。如果这种相互作用一旦失去控制〔不平衡〕,不健康和疾病接着發生。所以要维持体内自動平衡〔一种動态平衡〕,不僅是生物学的需要,而且它也是一个哲学问題。 人体先天上就具有维持和調節生命的结構和功能,以取得平衡与和諧的能力;可惜的很,我们不但没有培育,增長這种能力,反而“逆道”而行,去折磨,消除,破坏這种天賦能力,实在是不智的很。 當不健康,疾病出現在人体的時候,人体在本能上就会尽量去纠正這种“失衡”現象。客覌上就是要重新获得“平衡与和諧”〔健康状态〕;除非這种“差異”很大、超出人体自動平衡系统的能力,萬不得已才假借“外力”来恢復体内的動态平衡。但是,当我们在假借“外力”時,相对的,却要冒着很大的“風險”使原有的動态平衡变成“不可逆性”的平衡,到時想要“挽回”恐怕為時己晚了。
預防医学的宗旨,目的,就是不要讓這种差異發生,或者是差異很微小,是在人体的自動調節能力範圍内。這樣疾病就不易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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